问题 | 购房交了定金发现买贵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一旦购房者签署了购房合约,如果最终发现所购买的房产价格有所下滑,那么他们将无法选择退房,而是必须继续履行这一约定。房地产交易合同是一种形式上的法律文件,它要求双方具备各自应有的法律资格,并且合约内容也需要严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任何违法或违背公共利益的条款。因此,一旦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达成了房屋买卖协议并签署了相应的合同,那么这份合同就会立即产生效力,并且不可撤销。也就是说,购房者无权以房价下跌为理由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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