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房产纠纷案件官司怎么打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二手房的诉讼业务中,相对应的法律程序是要求事项人首先向所涉房产所在地的地方法院提交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在内的相关法律文件、房屋所有权证明以及二手房买卖协议等必要材料,同时递交正式的起诉书以启动诉讼程序。法院收到上述文件后会进行审查,确认符合立案条件后将通知双方当事人受理此案。随后,法院将发布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双方具体的开庭日期和时间。在开庭当天,各方当事人需携带齐全所有相关资料准时到达法庭,展开激烈的辩论与质证环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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