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太原延期交房停贷新规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房产项目逾期交付的情况下,购房者并无权利单独申请终止房屋贷款协议。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购房者与银行所签署的贷款协议具有明显的约束力,双方都负有相应的责任及义务。按照合约条款,银行需如期支付贷款款项,而购房者亦须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值得注意的是,在购房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无论房产项目是否存在逾期交付或者无法交付的情况,购房者均应严格遵守还款义务。因此,购房者无法仅凭自身意愿而擅自停止偿还贷款。 然而,房产项目逾期交付无疑会对购房者的权益造成实质性的侵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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