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预售能退吗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了预售合同之后是否能够退还,具体还要视情况而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那么您便拥有了向卖方申请退房的权利: 1.第一种情况:因所购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存在缺陷导致无法按时交付; 2.第二种情况:房屋在交付使用后,经过专业机构的检验发现其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标准; 3.第三种情况:房屋在交付使用后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对您的日常生活产生了严重影响; 4.第四种情况:在您与卖方签署合同之后,卖方未经您同意将房屋出售给了第三方,或者擅自将房屋抵押给了第三方。 在以上四种情况中,只要您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卖方存在违反合同法规定的行为,就可以要求卖方退还全部款项,并且在此情况下,您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您仅仅是出于个人原因不再愿意购买该房屋,那么通常情况下,您很难成功地进行退房操作。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且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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