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屏南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可撤销合同而言,在其法律效力存续期间内,合同当事人有权自得知该合同的违法性或者不当性后的一年期限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合同。
同时,还可以据此主张由卖方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的利息,并对因合同解除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提出赔偿要求,此种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的二分之一。
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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