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保督察交房延期有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环保延期并不被视为不可抗力因素,因此无法成为开发商可以免除责任的理由。基于此种情况,如若因为环保因素造成建筑工程延误,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给业主,那么开发商有义务向买房者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在计算违约赔偿金时,首先要查阅购房合同中是否存在关于延期交房违约金的具体条款,如果有明确约定,则应依照该约定执行。若购房合同中并未涉及到这方面的内容,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当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对违约金金额或损失赔偿额进行明确约定时,违约金金额或损失赔偿额可参考以下标准予以确定:若房屋逾期交付使用,则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内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者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