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可以协商退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贷款买房时,本着诚实守信原则,已支付的定金是不可以撤销或者退还的。"定金"是一个通用词组,其含义主要指的是在订立或执行合同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特殊类型的保证。例如,若该定金的设立目的为补助建立房屋交易合同,那么无论最终该房屋交易合同是否得以正式签署,卖方都应当予以退还此定金或者将其转化为房款;反之,若该定金的设立目的为保障合同的顺利执行,那么房屋交易合同便属于主合同,而作为附属合同的保证合同则是从属合同。无论是在合同签署之前还是在签署的同时支付定金,只要主合同未能成功建立,从属合同也无法生效。
其次,如果购房者希望取消购买房屋的决定,其原因在于卖方,比如卖方未能提供完整的五项必要证件、未能按照定金协议中的承诺履行义务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以合理的理由申请退还定金。 最后,如果导致购房者决定取消购买房屋的原因并非由双方当事人所造成,而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非人为因素,那么购房者同样有权申请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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