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潢川物流港延期交房时间怎么计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逾期交房的起始时间以所签订之合同中所明确规定的交房日期为准进行计算。
如若开发企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在收到相关书面催告之后的三个月期限之内仍然未能履行其义务并且无法提出正当理由阐明延迟原因的前提之下,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当前的购房协议,同时要求开发企业返还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和其间产生的利息部分,以及需要承担与此相关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补偿;倘若在收到书面催告之后的三个月期限之内,开发企业能够按时履行其义务,则购房者无权选择解除购房协议,但是可以向开发企业提出赔偿请求,要求其对超过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之后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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