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交易纠纷属哪个部门管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商品房买卖的相关民事诉讼案件,其管辖权归属于商品房所在地区域内的人民法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凡因合同纷争而引发的诉讼,应由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合同义务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享有司法管辖权。 第一百一十九条进一步明确了提起诉讼的必要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原告须为与该案具有直接利益关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社会团体; 其次,需明确被告的身份信息; 再次,诉讼请求应当具体且有充分的事实依据以及法律理由; 最后,该诉讼事项须在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权限范围之内,且须由受诉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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