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起诉期限有限制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纠纷诉讼方面的法律规定,有着明确的诉讼时限限制。通常情况下,此类诉讼的法定时效期设定为三年,这也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明文规定的“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之条款而来。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能由于未能及时察觉或不具备足够认知能力而导致其权益受到损害,此时,他们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寻求保护,且此时效期限应依旧维持在二十年内,一旦超出此期限,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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