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成都违规收取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商业活动中,各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此来保障其债权人权益。当债务人依照约定履行债务之后,该定金应被视作支付价款或取回。若为支付定金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则丧失索回已支付之定金的权利;而对于收取定金一方未履行承诺义务的,应当向对方双倍偿还所收到的定金。
然而,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定金金额未必足以弥补一方违约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此时,另一方可请求法庭判令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害额。具体而言,法庭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可同时判处定金与损害赔偿金,但两者之和不得超出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倘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及定金,那么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对方有权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是定金条款。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当事人可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调整;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当事人亦可提出申请,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适度削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0 13:0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