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协议不平等条约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房产交易过程中,卖方需对所出售物业具有的实际状况给予买方诚实且详尽的告知义务,同时买方也需进行严谨细致的检查,以确保物业无任何质量瑕疵以及产权完整无缺。若卖方在销售过程中有故意隐瞒物业存在的问题,从而对买方构成欺诈行为的,买方有权提出撤销购房合同的请求。一旦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卖方应全额返还买方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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