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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官审理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此类房地产项目所出现的质量问题,敬请您积极与开发商一同协商处理,力争通过友好、有效双方沟通来解决实际存在的矛盾和分歧。如果购买的房屋因存在严重质量缺陷而给您的日常生活造成了极大不便,乃至无法正常居住或使用的话,您依法享有向开发商申请解除购房合同以及寻求相关财产损失赔偿的权益。
然而,倘若此类质量问题并未给您的实质性居室生活带来过多影响和困扰,按照相关规定,开发商应当主动承担并履行修缮责任。假如开发商未能如期履行这一义务或者在双方约定的合理期限内未能完成修复工程,那么您便有权自行组织维修保养事宜,或者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代为执行此项任务。在此过程中,所有修复所需的费用以及因此产生的额外开支,都将由开发商全权负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子质量问题严峻影响正常寓居运用,买受人恳求解除合同和补偿丢失的,应予支撑。交付运用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当修正职责;出卖人回绝修正或许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正的,买受人能够自行或许托付他人修正。修正费用及修正期间形成的其他丢失由出卖人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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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6:2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