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日期如何确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不同的合同签订类型,其双方签订的具体日期会存在差异:
1、当一份合同通过发出邀约和承诺的方式进行缔结时,即承诺生效之日起,便是合同正式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时刻; 2、若当事人双方选择使用书信、电子数据或其他书面形式来缔订立合同,那么从达成合意的那一刻开始,这份合同便已经正式成立; 3、在签署合同并加盖公章之前,若有任何一方先行履行了其中的主要义务,且得到了对方的确认与接纳,那么,此类情况可视为该份合同已具备成立与效力的条件; 4、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订立的合同,只要得到了另一方的明确认可,那么自此之时起,该份合同也将正式生效; 5、对于那些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缔结的合同而言,只有当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之后,才能被视为该合同正式成立的时间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八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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