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冒名买房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借名购房所引发的房产所有权争议,以下几种途径可供参考: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应在平等且自愿的原则下,通过积极且友善地沟通与交流,互谅互让达成共识性和解协议,以此来妥善化解纠纷; (2)借名人有权向房屋登记机关提交申请,要求进行相应的更正登记或异议登记; (3)诉讼途径。即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纠纷,这是指纠纷当事方中的某一方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正审理,并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最终通过各方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来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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