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没有书面约定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若购房者违约且未签署相关协议,那么所缴纳的购房定金将无法退还;但如果是由于特殊情形、政策变动或者自然因素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签署商业合同、或者在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从而无法成功签约,并不应由任何一方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所缴纳的定金则有可能被退还;反之,如果是售房者违约且未签署相关协议,那么所缴纳的定金将有可能被退还并加倍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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