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夏不想购房能退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当买方缴纳了定金但因故不愿继续履行购买合约时,根据法律规定其所缴纳的定金通常不会得到全额退回。这主要是由于买卖合同本身具备法律效力且不可随意单方面予以解除。
然而,若经双方协调达成共识决定解除合同,买方仍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卖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在此情况下,买方所缴纳的定金亦无法得到全额退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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