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开发商要履行哪些责任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房屋,则应负责承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必要且有效的补救措施或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的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作为房屋购买者有权向开发商发送书面催促文件,与其就合同的最终履行期限进行合理安排和商议,并明确告知开发商需尽快履行相关合同条款。如经过三个月以上的书面催告后,开发商仍未采取任何积极行动以解决问题,消费者便可依法行使解除权,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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