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怎样解除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者可以通过与开发商进行深入的商谈来达成协议并解除预约合同,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举例来说,当购房者已经按照预约合同规定,完成了诸如预付款项等初始交割任务,且在约定期限内积极地同开发商就后续正式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展开了公正、诚实的谈判,但由于双方实在难以就某些关键性问题达成共识时,那么购房者此时有权利选择解除预约合同,并且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然而,若购房者仅仅因为个人原因未能与开发商签署正式合同,那么开发商有权向购房者提出违约索赔。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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