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不退有什么规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定金原为可退还之资产,然而仅可在特定法规背景之下进行此类操作。举例而言,若因开发厂商本身之问题致使购房合约无法达成共识,买方可依据相关条款要求其对定金进行两倍金额的赔偿。若是购买者自己的过错导致了交易的破裂,那么他所交付的定金将不再得到退回。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四条的规定,若开发商以认购、订购、预订等多种方式收取定金来确保买卖合同的达成,但由于双方其中一方的过失而无法签署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应依照法律对于定金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若因非双方责任造成买卖合同无法达成,则开发商有义务将定金全额退还给购买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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