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的房子交房合同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预售期内,往往会有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署的预售合同,这主要是在项目开盘销售阶段所采用的合同类型;而当该房屋交付给购买者之后,则需再次签订一份全新的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申请办理房产证书之时,房地产管理机构通常会要求出示正式的合同文本以及相应的补充协议。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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