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协议多少钱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定金之数量,乃由交易各方当事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进行商议并作出明确决定。
然而,为了确保定金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购房认购书中所规定的购房定金之比例不得超过购房款项的20%。若超过这一限制,多出的部分便不再具有定金性质,亦不适用相关法律对于定金罚则的具体规定。定金罚则,即在债务人按照约定完全履行债务之后,定金应作为支付货款或予以退还的代价。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的前提下,若其未能按约履行其应尽的债务,则无权请求对方归还已支付的定金;而接受定金的一方若未能按约履行其应尽的债务,则必须以双倍金额返还所收取的定金。关于购房定金的比例,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若交易双方已经基本达成共识,购房者已经支付了定金,但由于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此时应对实际交付的定金实施定金罚则。具体而言,若购房者违约,则其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若卖方违约,则需以双倍金额返还定金。 2.若买方选择全额支付购房款项,其资金较为充裕,履行付款义务相对容易,因此,应重点关注卖方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在此种情况下,可考虑约定较高数额的定金,例如总房价的20%,如此一来,便增加了卖方违约的成本,从而促使其尽快完成过户手续。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定金罚则如同一把双刃剑,因此,对于选择贷款方式购买房屋的买方来说,若其无法确定能否顺利获得房贷,则应适当降低定金的支付比例。尤其是在当前银行严格审查贷款申请的背景下,一旦贷款申请未获批准,若无其他特殊约定,买方将面临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