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洛阳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延期交房问题的处理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向:
首先,购房者可以选择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其次,若是购房者希望解除购房协议,则应该向开发商提交书面的“房屋催交通知书”,若在接下来的三个月有效期内开发商仍然无法如期交房,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申请退房。 依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其中第三十条明确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按照协议约定的日期和条件向购买者交付符合使用标准的商品房。若出现未能按时交付的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因不可抗力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的延期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应及时通知购买者。 此外,第三十一条还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设有样板房展示,则应明确告知购买者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以及装修等方面与样板房是否保持一致,若未进行说明,则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与样板房保持一致。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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