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的区分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认定一房二卖行为的标准极为严格。具体而言,该行为需在与他人签署了明确的房屋买卖协议之后,又将同一套房产出售给了第三者,并且再次与之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
依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在尚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度销售给他人的行为,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其中包括给予警告,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同时还会被处以2万元以上至3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甚至可能构成犯罪,从而面临法律的制裁。 此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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