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交了定金对方违约金要给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定金是具备一定担保性质的,其效力不仅能够约束交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同样对于接受定金的另一方也具有束缚力。若交款方未能履行合约规定致使合同解除,则定金将不再退还;反之,若收受方违反约定导致合同解除,则需向买方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违约金。在房地产交易领域中,例如,卖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现房价有所上涨,因而对出售决定感到懊悔并决定取消交易,此时即构成卖方违约,卖方应依据定金罚则赔偿买方双倍定金。若买卖双方因定金返还事宜发生纠纷且协商无果,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