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遇到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的情况,您首先可尝试发送相关的催促通知进行敦促。如在经过书面催告之后的三个月期限内,房屋仍未达交付使用之状态,您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解除该房产交易合同,同时向开发商索取因逾期交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倘若在此过程中出现任何争议或纠纷,您均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义务按照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约定,按时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交付至购房者手中。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按时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向购房者通报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