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违约金不能低于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基于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如双方对于违约金的约定金额超出了实际造成的损失范围的30%,那么其中一方可以依据此条款主张降低违约金的支付比例;反之,如果违约金的约定金额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要求提高违约金的支付金额,具体的违约金金额应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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