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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定金算消费者债权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定金被视作是一种合同保证金,主要用于确保合同当事人能遵循并履行其在合同中的义务。因此,从本质上来说,房屋买卖定金协议应归纳为债权担保协议这一类别。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按照事先的约定,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从而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完全履行了其债务之后,定金将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予以退还。
然而,若给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在合同中约定的债务,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若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在合同中约定的债务,则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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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9 2:4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