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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寓延期交房了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所购置房产出现延迟交付现象,您有权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催促通知。若在催告发出之后的三个月内仍未得到满意回复,您便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终止该项房屋买卖交易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相关法规或双方签订的契约中对此事项并无具体规定,且在收函方没有提前进行催告的情况下,您拥有的合同解除权将有一年时间限制,相应的权利行使合理期限也被设定为三个月。
如若超过此期限仍未采取任何行动,则解除权将会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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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4:5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