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定金不签购房合同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双方签署合同并支付定金后,如对方违反承诺导致出现违约行为,受害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例如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受害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积极配合完成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等等。与此同时,若对方因违约而导致合同被解除,则需按双倍标准偿还所收取的定金。
然而,若受害方自身存在违约行为,那么所支付的定金将无法收回。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当合同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时,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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