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发现房地产开发商存在下述延期交付房产行为之际,购置者有权采取法律诉讼手段进行维权:
首先,如若开发商未能及时发出关于房产交付的正式通知,抑或是按照协议规定的期限仍未达到交付标准,购置者即可据此展开维权行动;
其次,若开发商在通知购置者收房时,购置者认为该房产并不满足约定的交房条件,同时明确表示不会接收房屋钥匙且要求开发商对其因开发商延迟交付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此时购置者亦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若购置者依照约定完成收房手续之后,又以该房产不符合交付条件为由向开发商提出承担逾期责任的请求,同样具备法律依据。在此基础上,若发现开发商存在延期交付房产的情况,购置者应首先尝试通过书面形式催促开发商尽快履行交房义务,若经过三个月的合理催告期后开发商仍然未能按时交房,则购置者便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