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房产纠纷评估费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现阶段,我们的评估费用收取标准是采用逐级增加的比例来计算的:对于价值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包含100万元人民币)的房产,我们将按照其总估值的0.42%进行收费;而对于价值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人民币之间(包含500万元人民币)的房产,我们则会按照其总估值的0.3%进行收费;当房产价值达到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时,我们将按照其总估值的0.12%进行收费;如果房产价值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包含2000万元人民币)但未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我们将按照其总估值的0.06%进行收费。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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