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陕西新房延期交房规定最新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交付事宜,由于诸多原因,交付日期可能会有所延后。
然而,关于延期收房的处理方式,则需根据相应的房屋销售合同条款进行明确规定。倘若房屋未能达到预期的交付条件,在此种情况下,业主通常拥有延期收房的权利。 然而,若是业主未在合同所约定之期限之内因合理原因办理入住手续,那么此时业主就需要依照已经完成入住手续的标准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因此,这无疑将给业主带来额外的经济负担和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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