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打官司的费用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已经对正常的居住和使用造成了严重干扰,购房者有权利及时提出退房请求,并向开发商寻求合理的赔偿。如果购房者认为房屋的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他们可以选择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并委托权威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重新鉴定和核实。在此情况下,购房者必须树立起坚实的法律意识,采取合法且有效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首先应当对其质量瑕疵的严重性做出初步判断,例如是否已经达到了构成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者影响正常居住的地步,抑或是仅仅属于一般的其他质量缺陷。只有这样,才能为接下来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提供依据。如果没有采取恰当的方式,那么即便购房者在维权过程中感到委屈,也很难真正地保障自身的权益。
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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