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沙没有购房资格怎么退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没有购房资格却交付了定金能否退回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若开发商或中介曾向您承诺能够代为申请到购房资格,进而引诱您签订合约并支付了定金,此时您有权向其提出退款请求,且无需任何附加条件即可收回全部款项。倘若对方拒绝退还,您可考虑向相关部门投诉,甚至提起刑事诉讼以追究其欺诈责任。 其次,若因购房者自身疏忽而导致无法获得购房资格,如通过自行联络中介或采取其他方式承诺提供购房资格服务,或者在计划出售已购房产时未能顺利完成手续,或者错误地记录了个人名下的房产信息等情况,通常情况下,定金将不予退还。 然而,具体处理结果仍需与开发商进行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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