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付定金的时间就是购房时间是怎规定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之日的确定,通常是从购房交易双方(即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署正式购房合同的当日开始计算的,也就是说,在购房合同中所约定的日期即为正式的购房日期。
然而,对于房产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言,则应自开发商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那一天起开始计算。 此外,如果购房者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以及契税完税证明等相关手续,那么这些手续的办理时间同样可被视为购房时间,只需选取其中较早的日期即可。当购房合同中的日期出现损坏或无法使用时,便可采用上述方法进行证明。
法律依据:
《国税法》第三条第四款:“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中规定的“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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