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认购书交定金后悔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力履行合同导致商业交易受损,违责一方需承担继续履行义务、采取适宜的补偿性措施和对其他相关损失给予适当弥补的责任。
根据现行法律条规,若当事方以明确表示或行动显示出将无法遵守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在履约期限到来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涉及到房地产购买这类复杂交易的房地产合约,合约签署后,若买方产生退意,但并无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理由,卖方可据此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房地产合约可对违约责任进行详尽的约定。因此,若房地产合约已就违约事宜作出明确规定,例如赔偿违约金、适用定金法则等,则买卖双方均应遵循合同所设定的原则,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若买方拒绝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卖方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经由法院裁决后,有可能被强制执行违约责任。反之,若房地产合约并未明确违约责任的具体事项,那么在卖方提起诉讼后,法院将依法参照相关法律条款,结合审理案件的实际情况,评估并判定买方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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