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联排别墅中间共享围墙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关于房屋共有墙体争议问题,以下提供一种有效且妥善的解决途径:
首先,在涉及到共有墙体的使用问题上,相邻各方都应严格遵循不得妨碍或损害相对方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任何一方都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危及到另一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其次,当其中一方需要进行迁移改造等活动时,通常情况下是被禁止拆除或移除共享墙体的; 再次,即便某些要求拆除方声称其对共享墙体享有所有权,也必须保障共享墙体的存在,可考虑由相对方按照适当的标准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最后,在涉及到共享墙体的维护保养以及重建翻修工作方面,通常情况下应由双方共同协作协商,并依据实际情况分担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在此,我们所提到的共享墙体,主要是指位于建筑物南侧的墙壁,该墙壁对于相邻的两家住户均具有权益,或者一家住户将其所有权转让给另一家住户,但两家住户仍需共同使用的情况。所谓的“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者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法律赋予的权力。更具体地讲,在紧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者之间,无论是哪一方如果想要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都应有权利要求其他相邻方给予必要的便利或遵守一定程度的限制。相邻权实际上是对所有权进行适度限制以及延伸的一种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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