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容东安置区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业主有权首先将开发者诉讼至法庭,随后向司法部门提出申请,请求由法院派遣具备高度权威性的鉴定机构负责鉴定事宜。倘若责任确实在于开发者方面,则鉴定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亦应由其负担。业主可先行将开发者诉诸法庭,继而向法院提交申请,请其指派具有较高公信力的鉴定机构展开鉴定工作。若责任确系开发者所致,则鉴定所需之费用亦需由开发者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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