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建农村宅基地房屋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地区的宅基地土地纠纷问题,您可前往相应的乡村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进行咨询和寻求解决办法。若您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未能提供满意答复,那么您有权直接向上一级的县级政府提出申诉。接受申诉的相关部门会首先尝试通过调解来解决争议,如果调解失败,他们将依法做出最终的处理决定。对于这一处理决定,如有任何异议,您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三十天内,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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