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太原二手房一房二卖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购买房产时遭遇一房二卖的困境,阁下可向房屋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情况反馈,让有关部门协同开发商共同协商并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若未能成功解决问题,您有权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解除购房合约、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同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此外,您还有权主张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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