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墅区公共面积引发的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小区业主擅自侵占公共区域的行为,建议您寻求物业管理部门的协助,以规劝其立即停止对公共区域的不当使用。如果上述措施无效,我们可以考虑建立业主委员会,并由该机构代表全体业主进行协调工作。
此外,您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享设施用途的;(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三)擅自利用物业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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