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振兴房地产纠纷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令,房地产所引发的争议可以采用如下几种方法予以妥善解决:
首先,关于房屋的确认、使用、买卖、租赁、典押及抵押等各类民事活动,以及涉及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装修、装饰、设计等方面的所有权纠纷,当事人均享有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其次,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就拆迁补偿安置事宜产生的纠纷中,若双方能够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则该协议应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者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进行裁定。若当事人对于裁定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再次,本单位或相关行政部门应对单位内部建设房屋、分配公有住房使用权、员工对分房存在异议或者单位分房程序不公正而引发的纠纷进行调解并加以解决; 最后,若行政机关未能依法处理、处理不当或者当事人对此表示不满,均可将其作为行政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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