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署房屋预售合同需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房屋购买并签订合同时,所需提交的必要文件与材料包括:
(一)选择一次性支付房款的消费者,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两份; 2.相关单位所开具的购房证明文本。 (二)若有意向申请住房抵押贷款的消费者,则须准备以下文件: 1.购房者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六份; 2.户口簿原件以及首页复印件三份,同时还需复印夫妻双方姓名所在页各三份,对于非本市户籍的消费者,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3.由相关单位开具的购房证明文本; 4.购房者及其配偶所在工作单位所开具的有效收入证明; 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个人印章。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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