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烟台缴了定金购房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是否可退还的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由于政府政策变动或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况,定金是完全可以被退还给购买者的。 其次,如果双方就协议和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而未能完成合同签署,这也不应该由某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定金也是能够得到退还的。 再者,如果出现了其他非因购买者违约而导致无法签订合同的情况,那么定金同样可以被退还。 然而,如果是因为卖方违约而导致无法签订合同,那么定金不仅可以被退还,而且还能获得双倍赔偿。除此之外,其他所有情况下的定金都是不可退还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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