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市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之相关条款明确指示,当涉及房地产纠纷时,当事人有权依据其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同样阐明了,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仲裁事宜签订有效的仲裁协议或该仲裁协议无效,则他们仍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已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具备调解可能性且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情况下,程序将优先考虑调解并在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但如属当事人坚决反对调解的情形,则应尊重当事人意愿,直接进入审判环节。在仲裁机构作出最终仲裁裁决或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之后,当事人均须严格遵守并执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仲裁裁决以及调解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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