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我能主张租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承租方无合理且充分的原因而未能及时履行缴付租金义务或选择不予支付租金,出租方可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提出违约索赔。若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连续拖欠六个月租金,出租方有权采取适当措施,包括收回房屋、终止合同及寻求法律途径要求承租方赔偿因该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如若承租方仍坚持拒绝支付租金,出租方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四)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五)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七)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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