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山区房屋质量问题投诉有用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应与开发公司进行深入沟通协商以求妥善解决争议;
2.若通过以上方式仍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则可考虑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值得注意的是,当涉及到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纠纷问题时,倘若开发商未能给予明确回应或者对于其所提供的解决方案感到不满,当事人可以寻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协助进行公正权威的鉴定评估,亦可向建设管理行政部门提出投诉请求,期待能尽快获得圆满的解决方案; 3.最后,若经前述途径仍未获得理想结果,当事人有权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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