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双版纳处理房地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纠纷作为一类常见且复杂的民事纠纷类型,涉及到有关房屋及土地权益的争执。一旦遇到此类问题,相关当事人有权通过以下三个主要途径来解决争端:
首先,调解方式。这是指在中立第三方的干预下,由纠纷各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解决问题,消除矛盾,最终达到和谐共处。在我国,从基层群众性组织的角度来看,无论是村民委员会还是居民委员会,均设有专门负责处理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也涵盖了对房地产纠纷的调解工作。 其次,仲裁机制。当房地产纠纷出现时,当事人可请求仲裁机构介入并依据事实真相、责任归属等因素做出公正裁决。仲裁作为一种准司法程序,其裁定结果具备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须严格遵守。 最后,诉讼手段。即依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方式来解决房地产纠纷。
法律依据:
《仲裁法》规定,以下房地产纠纷可以采用仲裁方式解决: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方面的争议;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价格、变更、析产、交换等方面的争议;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让等争议;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房屋修缮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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