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购房定金协议书怎么写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规条例,在拟定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的具体条款时,务必包括以下要素:明确约定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企业法人代表的全名以及详细地址;明确标示出需交易的标的物;就数量及质量作出明确描述;明确设定定金的金额,且其额度不得超出主合同标的金额的20%,超限部分将不被视为具有定金的法律效应。
此外,还应详细列明履约的时间表、地点以及方式;明确规定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以及明确约定解决争议的途径与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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